双十一企业面临的大考不止是销售? 买家:期望选择面愈加广
  双十一又来了,电子商务平台“二选一”话题再度升温,各家平台纷纷就此发声,不少媒体也就此展开热议,到底“二选一”是“伪命题”还是“潜规则”,是正当商业行为还是涉嫌行业垄断?
  企业向媒体吐槽被做“选择题”
  解放日报日前报道过一位自觉得被“二选一”的企业代表刘先生,据报道,刘先生称在各平台启动双十一预热时,甲平台电话需要他们在两天内关掉开在乙平台上的店,“不然就要对大家采取‘手段’。”因为时间太短,刘先生说品牌没办法做出“选哪个”的决定,“虽然甲平台现在的销售额不少,但大家在乙平台的进步势头也很好,舍弃哪边都对大家不利。开门做买卖,为何只能限定在一个平台呢?”
  而据报道, 因没按时关闭在乙平台的旗舰店,随后刘先生非常快发现买家在搜索产品时该旗舰店关键词排名暴跌,排名靠前商品均来自商家,刘先生对解放日报记者称“这一定不是自然排序的结果。” “流量对品牌尤为重要。”刘先生预估受这次“二选一”冲击,品牌在甲平台的“双十一”销售中或许会缩水9成。
  买家网上购物期望选择愈加多
  对于企业遭遇“二选一”这个话题,江苏一些网上购物达人向记者表示了我们的怎么看。镇江买家陈女性告诉记者,我们的双十一购物车从来就不止局限在一个平台一辆车,她表示我们的“剁手诀窍”是必须要多平台比较,由于虽然每一个电子商务平台在双十一期间都有非常大的促销活动,但每家的玩法还是有非常大不同的,累加和累进打折算法都不同,而一般就自己经验来讲,即便是相同的企业和品牌,在不同平台的旗舰店拿出来的打折力度和打折品种也未必一样,自己多比较比较,然后锁定哪一家哪一种产品最便宜就在哪家下单,如此下来双十一能再省掉不少钱。
  陈女性说,购物自古以来就是货比三家,而对于企业来讲在哪儿门店经营也是企业自己依据进步需要进行的选择,“二选一”显然会让企业和买家的选择面变窄,就像自己去年曾喜欢在某平台上买一家驰名品牌零食,不但实惠物流也快,但后来听说这个品牌由于某些缘由已经撤店离场了。
  手心手背难取舍不利行业良性进步
  江苏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企业主同意记者采访时表示,假如自己遭遇“二选一”,这个选择也会非常痛苦,由于我们的企业也在不止一家平台上开有店铺,有些平台流量大营业额多,有些平台上升快新进客户资源丰富,手心手背都是肉,真要关掉一个一定是左右为难。
  南京一位从业多年的律师告诉记者,“二选一”其实不是个新话题,此前自己与同行也曾就此展开过一些讨论,譬如在遭遇这种商业行为时应该怎么样应付,不过大伙也感觉对于中小企业来讲,这种维权有困难程度,取证、时间本钱都非常大,而电子商务是“快消”中的“快消”,商业机会稍纵即逝,对于中小企业来讲真要维权可能牵扯的时间精力本钱太大,像之前两位电子商务巨头之间就“二选一”之间的诉讼也是旷日持久,一般中小商户根本耗不起。
  记者查看资料显示,2025年1月推行的《电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电商平台经营者不能借助服务协议、买卖规则与技术等方法,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买卖、买卖价格与与其他经营者的买卖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成本。
  然而,面对电子商务需要企业选择“站队”的做法,多数企业由于需要依靠平台流量,也只能讳莫如深。此前电商研究中心专家同意采访时觉得,存在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子商务平台使用“站队”方案不只损害其他电子商务与买家利益,更侵害自己家里平台内中小企业权益,应该引起看重。
  从此前618“格兰仕事件”频现企业对平台隔空喊话,到目前双十一前“二选一”话题再热,对于买家和企业来讲,最根本的关注点还是自己的权益是不是遭到了影响。就像此前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合作伙伴赵先生同意媒体采访时表示的,“二选一”的潜规则,不只影响品牌企业的销售营业额、途径进步,客观上也会干扰买家在互联网购物时的对比选择权甚至行业的自由角逐秩序,不利于电子商务行业的良性进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宋南飞)
 来源:扬子晚报